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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职责

(一)综合科

  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;加强对全区档案、党史、地方志工作的调查研究,提出贯彻上级有关工作、政策的建议;研究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、编史修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起草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稿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检查落实;协调各科室工作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对外联络接待、后勤保障、老干部等工作;负责《雨花台区大事记》编印和发放工作;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和档案用品的管理,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电话:52457042(传真)、528883075

  (二)监督指导科

负责对全区各立档单位进行档案工作法制宣传教育;组织全区档案执法检查;依法对全区园区、街道、机关、街道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,对违反《档案法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;参与全区重点工程、重点项目、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成果鉴定,并对其档案管理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;研究、制定全区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、办法、制度;负责全区档案学术理论的研究和交流工作;负责全区档案专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;负责对全区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行征集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电话:52883067

  (三)保管利用科

  负责处理档案和资料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,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;负责编制区档案馆档案、资料的接收、征集计划,并按计划做好档案、资料的接收工作,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和馆藏现有的档案进行系统整理、编目和数字化,编制各种检索工具;负责馆藏档案、资料的鉴定、销毁、开放工作;做好接待查档、开展咨询服务和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;研究、运用新技术对馆藏档案、资料进行科学保护及修复,最大限度地延长寿命;负责建设馆藏档案资料工作台帐,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;负责保护档案的专用设备的购置、安装、使用和维修保养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电话:52883068

(四)编纂科

     负责《雨花台区地方志》的编纂工作;对馆藏档案史料进行研究、加工,编纂各种具有参考价值档案史料汇编;负责积累、保存、收藏、整理地方文献,综合开发、利用地情资料;负责地方志理论研究、业务培训和对各类专业志的指导、协调、审定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电话:52883073(党史办)、52883069(方志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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